思考攝影
神說:「要有光」,就有了光。神看光是好的,就把光暗分開了。(創1:3~4)
今天,數碼相機大行其道,攝影,不再局限於攝影師,且漸成為大眾的樂趣。筆者有感,到底攝影是什麼?有攝影老師說:「攝影是捕光捉影的藝術。」的確,以個人膚淺的定義,攝影是捕捉光影的行為。
接著,攝影所提供是什麼?圖片,影像。
看看圖片和影像,不難發現攝影一方面捕捉刹那間的光影,另一方面也說明在那光影中的事件和物體。這麼,攝影行為提供的,除了刹那間光影之外,還有刹那間的事物。攝影行動就是捕捉刹那間中,最當下特有的效果。這種刹那間特有的效果。那「刹那間」卻喚起一個哲學問題。如果只有當下刹那間的存有,「過去」已經不存在;「未來」,尚未存在。而攝影按快門的一刻,就將刹那間的時空停止住了。
此說明攝影正是因為一具有取得刹那間的力量。攝影所捕捉的,就是時間中的沒有展延的「點」。存有能夠透過它而存在。而攝影使事物呈現於片刻中,且對它如此凝固的,同時凝固於其本質的永恆之中。使觀眾提供一個再現真實的時空。換言之,攝影也是一種見證。
然而,攝影師就是透過攝影(行為)所掌握(捕捉)的是最立即直接的事物之見證人。當我們看到圖片和影像,認識到攝影師除了光影和事物的見證人,他也是位藝術家(美學家)。因為攝影具有寫實地再現真實的能力的行動,它可以在樂趣方面作更多發展空間。所以,攝影師運用相機的操作,通過其感知的身體,見證了光影時空下的事物,拍出一張又一張的照片。從那些理想的風景,圖像物體的光影色彩,人物的面容與動作,將其提煉出美感,甚至凝固其本質,進入永恆之中。
因此,筆者發現自從繪畫到攝影,(當下)存有的生成變化,與刹那的永恆之間,具有張力。作為攝影的藝術家,應該在每次按快門時,必須思考和捕捉什麼是刹那的美感,使它回歸於永恆。
著名美國攝影記者David Kennerly如此說:「……縱使科技持續進步,攝影師還是會存在的。因為無論數碼相機如何的升級,它始終是一堆膠與鐵,沒有腦袋的。如何攝,攝什麼,都是靠人腦去思考,然後快門才會被按下。攝影,如終是一種人類的行為。」[1]
[1] CUP, No.112, p.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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