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29 October 2009

靈慾交戰下的背後

(羅馬書第7章第13~8章第2)

既然如此,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?斷乎不是!叫我死的乃是罪。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,就顯出真是罪,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。
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,但我是屬乎肉體的,是已經賣給罪了。
因為我所做的,我自己不明白;我所願意的,我並不做;我所恨惡的,我倒去做。
若我所做的,是我所不願意的,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。
既是這樣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。
我也知道,在我裏頭,就是我肉體之中,沒有良善。因為,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
故此,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做;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做。
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。
我覺得有個律,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,便有惡與我同在
因為按著我裏面的意思(原文是人),我是喜歡 神的律
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,把我擄去,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。
我真是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
感謝 神,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。這樣看來,我以內心順服 神的律,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

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。
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,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,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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眾所周知,儒家的修養方法理想人生修身.齊家.治國.平天下。其核心思想是,透過內在又超越的道德心,實踐於現實世界,達到「天人合一」境界。明代心學大師王陽明又提倡「心外無體」,「四句教」,「知行合一」等口訣。說起來,真的很理想,又可實踐。筆者曾經領悟和體會。

其實,孟子在<梁惠王篇>裡,指出梁惠王不實行仁政的理由,就是「非不能,是不為也。」由此看來,問題不是儒家的思想不可行,而是人沒有真正實踐道德。

為何?在上述經文裡,此恰恰點出儒家的盲點。歸根結底是它沒有正視人性內在黑暗面。那黑暗面,就是罪。罪是一種遠離/拒絕與上帝建立關係,而「不為善」的狀態。如果依天主教教義,是七宗罪;依佛教,就是貪瞋痴三害。筆者比較認同兩位基督教神學家Karl BarthPaul Tillich對於「不為善」的具體詮釋,他們分別詮釋為怠惰(sloth)和疏離(Alienation)

無論罪是什麼,使徒保羅都清楚地說出,人的內心深處是受到兩個律交戰為善和慾望。甚至保羅他自己不例外,如此真實,那是真的真實,筆者也曾經深刻體會。我們內心知道什麼是良善,又知道怎樣實踐。但是我們內心基於罪,沒有盡力地去履行「應做的事情」,任由那事情如事這般過去。因此,人們實在必須回轉「至善」,復明其心,讖其罪,與他者復和,讓心意更新而變化,才可能實踐真正的道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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