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21 May 2008

人的苦難+神的公義=偽因果關係=純粹一廂情願

近日,發生四川大地震,在某弟兄的網誌提到:[ 不經思想便為「苦難」找個理由去解釋:因為「罪」、因為「拜偶像」]。

筆者認為,那是人類思想毛病,常常將[苦難]和[神的公義](神義)掛勾。當苦難發生後,便問是否那人/國家犯了罪,得罪上帝呢?那人可能犯了罪,神才會施行審判,降災在他身上。 於是人們努力苦思,希望找個完滿理由,讓自己心安理得。只要細心想想,那是誰的意願?原來是我們(人)的一廂情願而已

舊約<約伯記>,新約[耶穌醫治天生失明的人]的故事,正是打破那種思維模式。主耶穌說:[這是彰顯神的榮耀。]所以,神的公義,乃是神的主權。[祂要憐憫誰,就憐憫誰;祂要審判誰,就審判誰。] 我們無權過問祂。 我們應當向約伯學習,在塵土中感到懊悔!!面對苦難,心懷恩典,唯有藉著行動,幫助有需要的人。或者,沉默起來,靜候祂的帶領。 為那些災民禱告。讓他們得到平安。

圖: 一隻他者的小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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