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19 May 2008

在職信徒的先決條件--作個好榜樣

上個月,有兩則新聞,值得我們去思考。

一是廉價航空公司甘泉航空,宣佈清盤結業。
起初,甘泉成立,筆者感到支持的。一來引入競爭,讓消費者得到惠。二來認為在現今社會裡,身份角色有時不應該劃分清楚。如做作家的便是作家;商人的便是商人;教師的便是教師。

其實有時像手機那樣多功能的。既是醫生又是作家;既是畫家又是商人,等等。 所以對於創辦人李卓民先生,本身是位牧師,又是商人。筆者不感到什麼大訝異。 而現在正式清盤,筆者的一同事,說:[做牧師便做牧師,學人搞什麼航空公司。] 實在深到婉惜。

二是有傳媒報導,某地產發展商在馬灣,建設一名為[挪亞方舟]公園,回饋市民。可是事隔幾年, [挪亞方舟]公園還未完工。而鄰近的屋苑珀麗灣,在已經發展到第6期或第7期。真是奇怪的。換言之,表面上建設公園,實際上搞地產。於是有傳媒指出,此事件可如香港數碼港的貝沙灣有相似地方。

兩則新聞,都分別地指出當基督徒,行事為人,真的格外小心。因為除了上帝外,也有不少非信徒十分看重我們。在他們心中,基督徒是一群品行頗高尚的。無怪乎有一位任職於某大銀行的在職信徒如此說,我們必須賺取非信徒的讚賞。不是空談,而是實幹,表現出基督徒不一樣辦事能力。否則,叫他們如何信耶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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