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31 December 2009

不在場証明中的異常之頓悟

某日,他者坐下,她者站住。他者站住,她者走動。他者向左走,她者向右走。偶爾,眉來眼去,寒暄的言詞,總是撲朔迷離,若即若離。

任何看似完美的不在場証明都有破綻可尋的。


日的笑容,夜的祈許,都不能說明什麼。唯一能夠証明他/者之確實。

又或者証明是她是你和我某程度關係。


正如日本專破不在場証明的名偵探鬼貫警部所說:將事件中的異常分子篩選出來,剩下的就是真相我們都把事情太過於複雜化了,或許原來是相當簡單的案件也不一定……」


雖然,他者的自身並不認同行為主義學派的理論。可是,缺席的情感,總是需要行動來實踐,任何反應和行為都說明了部份真相。那麼,真的需要在場的條件証明。然而,……….「實在想太多了。」他者的感性打斷自身的理性。


黑夜來臨,自身好像被欺負小孩回到家裡,跟母親申訴。安/在他/者的懷裡。只要盡了自身的本分,一切由他者吧了。這也是Hegel哲學中「相互承認」概念罷了。霎時,自身頓悟過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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