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我們同/在
(太18:19-20)
我又實在告訴你們,你們中間若有兩個人在地上,在他們所求的任何事上和諧一致,他們無論求甚麼,都必從我在諸天之上的父,得著成全。因為無論在那裏,有兩三個人被聚集到我的名裏,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。
上星期六,下課後,與同學彼此聊天。一同學說,她正在看法國文學評論家羅蘭.巴特(Roland Barthes)的書,羅蘭巴特提及到一些外在事物存在,當我們談論那些事物存在。其實,那事物既存在,又不存在。
存在,是指事物,物理上存在我們時空世界,又停留並活存於我們話語和腦海中。不存在,則是指未必不存在我們所身處的時空。
筆者忽然想起那節經文,當信徒奉主的名聚集一起,在彼此禱告時,
主就在禱告話語中而落實信徒所處的時空裡,且具體地的存在(與我們同在)。
原來主的道,真的如此真確。
Labels: 沉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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